GB/T 16453.1-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作者:标准资料网 时间:2024-05-14 15:09:57 浏览: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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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mprehensive control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 Technique for erosion control of slope land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 >> 土壤与肥料 >> 土壤、水土保持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 >> 土质、土壤学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6453.1-1996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1996-06-25 |
实施日期: | 2009-02-01 |
首发日期: | 1996-06-25 |
作废日期: | |
主管部门: | 水利部 |
提出单位: | 水利部 |
归口单位: |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
起草单位: |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等 |
起草人: | 段巧甫、刘万铨、范起敬、宁堆虎、佟伟力等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2-01 |
页数: | 17页 |
计划单号: | 20060535-T-332 |
适用范围
GB/T 16453的本部分规定了坡面小型蓄排工程、路旁沟底小型蓄引工程和引洪漫地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的技术要求。
路旁沟底小型蓄引工程包括水窑(旱井)、涝池以及山丘间泉水利用等路旁、沟底小型蓄引工程等类型,适用于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南方局部有干旱、半干旱现象的地区,也可以参照使用。
引洪漫地工程指水土流失地区在暴雨期间引用坡面、道路、沟壑与河流的洪水、淤漫耕地或荒滩的工程,适用于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南方干旱、半干旱的局部地区也可参照使用。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的建设除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前言
没有内容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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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645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6453.1—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16453.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GB50400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规范
SL267 雨水集蓄利用技术规范
所属分类: 农业 林业 土壤与肥料 土壤 水土保持 环保 保健与安全 土质 土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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